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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 IFRS 相比,VAS 法规缺失

越南刚刚发布了26项越南会计准则(VAS),因此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相比,仍然缺乏许多标准,如农业标准、矿产资源勘探和开发、金融工具组、公允价值、资产减值等。以下我们将了解一些越南会计准则(VAS)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之间存在的一些差异。

与根据合理价值重新评估资产和负债的规定有关的规定在越南会计准则(VAS)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之间存在差异。

这种差异不在于初始确认的时间,而实际上是在初始确认后,企业编制和呈现财务报表时的时间。

根据VAS的规定,在报告日期,大多数资产和负债仍然按照成本计量,即不根据合理价值进行调整。合理价值的变动尚未反映,除非是重新评估原币种外币的情况。

一些观点认为,在股票业务方面,已经通过设立减值准备来重新评估合理价值。然而,设立减值准备只是简单地确认了合理价值变动的一个方向(减值),并不像IFRS那样规定得那么完整。

总之,这两个会计准则在合理价值重新评估的确认方式上存在差异,VAS在调整基于合理价值的资产和负债价值方面尚未像IFRS那样广泛应用。

关于按照现值、现行价、摊销价值和有效利率折现进行确认的规定,也是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和越南会计准则(VAS)之间的差异之一。 根据IFRS,一些资产,如应收款项或应付款项,必须根据摊销价值进行确认,基于预期未来现金流的现值。这有助于更准确地反映这些资产的实际价值。

在VAS中,该规定在VAS 14中也提到,但实际上,尚未提供具体的指导来执行按照现值、现行价、摊销价值和有效利率折现进行确认。因此,这个问题仍然是这两个会计体系之间的一个明显差异。

与固定资产会计相关的规定

1. 固定资产的原价

IFRS允许将未来可能发生的费用(如拆除费用、固定资产的租金回报)计入固定资产(TSCĐ)的原价。然而,VAS不允许将这些费用作为构成固定资产原价的因素之一。

以上文段翻译为中文。

2. 在报告日期重新评估固定资产 根据

IAS 16,企业可以在报告日期重新评估资产,方法如下:

  • 在评估固定资产(TSCĐ)的增值时,增值部分在抵消之前已确认的损失(由于先前已经评估减值)之后,确认为资本来源。
  • 在评估固定资产价值下降以确认资产损失时,减值部分在抵消之前已确认的增值(由于先前已经评估增值)之后,确认为费用。

然而,在VAS 3中,重新评估TSCĐ只在以下特定情况下执行:

  • 有国家机关的决定。
  • 将资产作为合资企业、关联公司的股权注入。
  • 将资产用于拆分、合并。

因此,VAS 3中关于重新评估TSCĐ的规定比IAS 16更受限制,并且仅适用于按照越南法律明确定义的特定情况。

关于资产损失的确认规定

根据国际会计准则(IAS 36),例如固定资产(TSCĐ)、投资性房地产(BĐSĐT)、对子公司、合资企业、关联公司的投资、生物资产、采矿权、货币创造单位和商誉等资产必须在报告日期确认并记录损失(如果有的话)在损益表中。

然而,所有这些要求在越南会计准则(VAS)中未提及或以与企业会计制度不同的方式处理,具体如下:

  •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和财务机制,企业对对子公司、合资企业、关联公司的投资进行减值准备,如果这些公司在期内亏损。然而,投资损失的价值可能高于这些公司在期内的亏损。
  • 商誉在VAS中在10年内摊销,而根据IFRS,要求每年确定损失金额而不是均匀分摊。

因此,应用IAS 36和VAS对评估和确认资产损失存在一些差异,同时处理它们的方法在越南企业会计中也有所不同。

关于租赁资产交易的规定

IFRS 16不区分金融租赁和运营租赁。相反,IFRS 16只区分租赁交易和服务提供交易。这意味着企业将租赁活动的租赁资产记录在财务报表中。

与此同时,VAS 6仍然基于旧的IAS 17,因此IFRS 16的所有变化都在这两个系统之间产生差异。

总之,IFRS 16不清楚区分金融租赁和运营租赁,允许在财务报表中记录租赁资产。与此同时,VAS 6继续遵循旧的IAS 17,并且不执行IFRS 16的任何更改,导致这两个会计体系之间的差异。

有关业务合并交易的规定

1. 商业优势

IFRS 3要求在购买非控股子公司的全部股权时计算商业优势,而VAS 11仅要求为母公司拥有的部分计算商业优势。 在多阶段的业务合并交易中,IFRS 3规定商业优势只能在控制日期进行一次确定。因此,商业优势必须基于子公司在控制日期的净资产,并根据以合理价值重新评估母公司以前投资的价值。 VAS要求确定商业优势的价值是在每次交换时发生的商业优势总值。这意味着子公司的净资产在每次交换时被确定,并且不要求根据控制日期以前的交易重新评估母公司的投资价值。 总之,IFRS 3和VAS 11在购买子公司时计算商业优势以及在多阶段的业务合并交易中确定子公司净资产的方式上存在差异。

2. 无控制股东的权益

IFRS 3要求记录无控制股东的权益,相当于他们承担的损失部分,即使这部分损失超过了无控制股东在子公司净资产中的所有权部分(即无控制股东的权益可能为负数)。而VAS 11仅允许记录无控制股东承担的损失,但最大限度为他们拥有的净资产价值(不允许负数)。

其他一些交易

VAS还没有相关的准则来记录一些交易,例如:

• 没有基础记录基于股票的支付交易,对员工的福利。

• 当前生物资产和农业产品目前必须与存货或固定资产一同报告,而没有单独记录。

财务报告规定

1. 功能货币 国际会计准则

(IAS 21)明确规定了功能货币,并区分了功能货币与报告货币。实质上,功能货币是在会计账簿中使用的货币。越南会计准则(VAS)提到了这一点,但VAS没有明确功能货币与报告货币的区别。

2.2 确定投资者和被投资方之间的关系

在确定投资者和被投资方之间的关系时,IFRS要求考虑潜在表决权的影响,而VAS只考虑当前的表决权而不考虑潜在的表决权。

2.3 其他全面收入报告(OCI)

IAS 21要求企业必须以两种形式之一呈报其他全面收入(OCI):作为独立的报告或作为经营业绩报告的一部分。 实质上,有一些项目符合收入或费用的定义,因为它们改变了所有者权益的规模,但没有被纳入经营业绩报告。相反,它们在其他全面收入报告(OCI)中呈现,包括:

• 应用重新评估模型时的固定资产重估。

• 由于从功能货币到报告货币的兑换而产生的汇兑差额。

• 确定福利计划的员工利益中记录的利润和损失。

• 从准备出售的金融资产中重新评估价值的利润和损失。

• 风险防范工具的有效部分的利润和损失。

2.4 资本变动报告

IAS 1规定了企业财务报告的系统,包括股本变动报告,然而VAS 21仅要求将这份报告作为财务报表附注的一部分呈现。

2.5 呈报未加工农产品、待售长期持有资产

IAS 41要求在收获时对生物资产,如采伐树木、生育动物或农业产品进行单独呈报,而VAS 21未要求报告这些资产,因为目前尚未颁布农业准则。

2.6 在超通货膨胀经济中的财务报告

IAS有专门的标准用于在超通货膨胀经济中呈报财务报表,而越南目前没有相关的要求。然而,由于越南经济尚未陷入超通货膨胀状态,因此目前未颁布这一标准基本上不会对企业的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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