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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
及时更新企业所得税(CIT)相关政策变化,不仅有助于企业遵守法律法规,还在优化成本与控制财务风险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随着第320/2025/ND-CP号法令、第20/2026/TT-BTC号通告以及第720/CST-TN号公文指导的发布,与纳税人、应税收入、亏损结转及税率相关的多项内容均发生了重要调整。本文从专业角度系统梳理关键更新,帮助企业正确理解并有效应用。
最显著的变化之一是纳税人范围的扩大,尤其是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
根据新规,通过以下方式在越南开展业务的外国企业:
电子商务平台
数字平台
或其他在线商业模式
均需就其在越南产生的收入履行纳税义务。
此外,新规还明确了代扣代缴义务主体,包括:
电商平台运营方
数字平台管理机构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常设机构”的概念已被扩大,若数字平台在越南产生收入,也可被视为常设机构。
该举措旨在防止数字经济领域的税收流失。涉及跨境或数字业务的企业应重新审视其商业模式,以评估相关税务义务。
新规对资本转让相关的应税收入进行了补充和明确。
具体包括:
资本转让或证券转让所得不包括与所有者权益增减直接相关的金额;
外国企业的资本转让活动包括:
直接转让
间接转让
该规定对于并购(M&A)及企业重组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避免误解交易本质及错误申报税务。
一项“技术性但影响深远”的变化是关于当期应税收入的抵扣规则。
根据新规,企业可以将以下收入:
不动产转让收入
投资项目转让收入
项目参与权转让收入
与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亏损进行抵扣。
但有一个重要例外:
转让业务产生的亏损不得与享受税收优惠的收入相抵。
该规定将直接影响利润分配及税务优化策略,尤其是对多元化经营的企业而言。
新法令取消了此前关于房地产及投资项目转让单独结转亏损的规定。
取而代之的是:
新规生效前产生的亏损仍可在剩余期限内继续结转;
但转让业务产生的亏损不得用于抵扣享受税收优惠的收入。
若企业存在以下情况,容易出现错误:
未按业务类别分别跟踪亏损;
未及时更新过渡性规定。
根据现行规定,2026年企业所得税税率如下:
标准税率:20%
15%税率:适用于年收入不超过30亿越盾的企业
17%税率:适用于年收入超过30亿至500亿越盾的企业
用于确定税率的收入包括:
商品销售及服务收入
金融收入
其他收入
特别情况:
经营未满12个月的企业需将收入折算为全年;
新成立企业可按预计收入暂定税率,但需在汇算清缴时调整;
关联企业或子公司可能不符合优惠税率适用条件。
特定行业:
石油天然气:25%–50%
稀有资源:40%–50%
收入认定错误可能导致少缴税款及滞纳金。
企业可选择:
公历年度
或财务年度
但若选择不同于公历年度的财务年度,则必须:
在实施前通知主管税务机关
部分特殊对象的纳税期间按相关税收管理法规确定。
该规定提供灵活性,但也要求企业保持一致性与透明度。
针对上述变化,企业应主动:
审查业务模式,特别是涉及数字平台及跨境交易的部分;
核查资本转让收入的分类准确性;
更新盈亏抵扣政策并按业务分别管理;
准确确定收入以适用正确税率;
完善资料与数据,以应对税务检查。
第320/2025/ND-CP号法令及第20/2026/TT-BTC号通告的出台表明,税务管理正日益趋严,尤其是在数字经济及跨境交易领域。
对于企业而言,正确理解并应用这些规定,不仅有助于合规经营,更是在构建可持续财务战略和降低长期税务风险方面发挥关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