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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资料:四种常见被追缴情形及企业应如何解释说明

企业所得税(TNDN)汇算清缴是企业每年必须履行的重要税务程序之一。然而,许多企业即使已经编制财务报表并完整申报税务,仍可能因资料准备不充分或未能掌握潜在税务风险,在税务稽查后被追缴税款或罚款

以下是四种常见导致税务追缴的情形,以及企业应如何进行解释说明和有效预防。

1. 不符合《78/2021/TT-BTC号通知》规定的可抵扣费用

典型情形:

企业将某些费用记入账务,但因不符合规定的可抵扣条件,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被税务机关剔除。例如:

  • 接待费、赠品费用没有合法发票

  • 外包费用没有合同,或无法证明服务已实际提供

  • 工资、奖金未写入劳动协议,或无工资表佐证

说明与预防建议:

  • 完善保存发票、合同、付款凭证及验收单据

  • 明确并保存企业内部有关薪酬、奖金、福利的制度文件

  • 对于特殊服务(如咨询、广告、市场营销),应附带成果材料(如照片、设计文件、报告等)

温馨提示:税务机关更加关注交易的实质而非形式。即使发票“齐全”,如无法提供实际经济实质证明,仍可能被剔除。

2. 收入确认时间不准确 —— 导致税负偏差

典型情形:

  • 企业将收入确认时间晚于货物或服务实际交付时间

  • 将多个期间收入“集中”计入后期,而实际业务发生在前期

这会导致各年度利润发生偏差,进而影响应纳税所得额。若差异较大,可能遭受追缴和处罚。

说明与预防建议:

  • 遵循**《78/2021/TT-BTC号通知》第3条**,收入应在所有权转移或服务履行完成时确认

  • 使用合同、交货单、出库单、发票等凭证,准确确定收入确认时间

  • 针对多期收入(如咨询服务、资产租赁等),应进行合理分摊并制定收入对照表

3. 与关联方交易未建立转让定价文档

典型情形:

企业与关联方(母公司、子公司、持股公司等)发生交易,但未依照第132/2020/NĐ-CP号法令准备转让定价文件

未按规定准备文件的后果:

  • 税务机关可能采用强制价格调整,认定存在利润转移行为并追缴税款

  • 企业被视为高税务风险对象并面临行政处罚

说明与预防建议:

  • 提前确认企业是否符合第132号法令第5条关于关联方的判定标准

  • 如有关联交易,必须完整准备以下三类文档

    • 本地文档(Local File)

    • 集团总体文档(Master File)

    • 国别报告(CbCR)——如适用

  • 采用合理的定价方法(如独立可比法、成本加成法、转售价格法等)

  • 提供合同中定价逻辑的内部说明与支持性证据

4. 财务报表与税务申报表存在差异但缺乏解释

典型情形:

税务机关在检查时发现财务报表数据与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之间存在下列差异:

  • 会计收入大于税务申报收入

  • 会计费用与税前可扣除费用不一致

  • 其他收入或费用未按规定分类或申报

说明与预防建议:

  • 在申报后立即编制企业所得税申报与财务报表对照表

  • 清晰解释调整项目:不可扣除费用、费用分摊、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等

  • 附加说明文件或差异说明报告随申报表一并报送

建议:企业若能主动提交书面解释或承诺函,将有助于税务机关建立对企业诚信和透明度的良好印象。

 结语与建议

被追缴企业所得税不仅会影响企业的现金流和利润,还可能损害企业品牌信誉,尤其是对于外资企业或拟上市公司来说风险更大。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企业应:

  • 定期自查税务资料,而非仅限于年末集中整理

  • 建立涵盖重点敏感项目的内部解释手册

  • 有疑问时应及时向独立税务顾问咨询,在汇算清缴前制定处理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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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澳是一家独立的审计机构,于 2007 年在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获得许可并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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