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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2026/NĐ-CP号法令》:个体工商户与企业必须关注的重要税务政策变化

2026年4月29日,越南政府正式发布《141/2026/NĐ-CP号法令》,对个体工商户、个体经营者以及企业适用的税务政策作出了多项重要调整。

主要变化包括:

  • 将免税营业收入门槛提高至每年10亿越盾;

  • 强制使用电子发票;

  • 对低营业收入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

以下内容将帮助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全面了解《141/2026/NĐ-CP号法令》的重点变化,特别是关于营业收入申报、电子发票以及2026年起税务义务的新规定。

1. 个体工商户免税营业收入门槛正式提高至每年10亿越盾

《141/2026/NĐ-CP号法令》中最重要的变化之一,是将增值税(VAT)和个人所得税(PIT)的免税营业收入门槛从原来的5亿越盾提高至每年10亿越盾。

这意味着:

  • 年生产经营收入不超过10亿越盾的个体工商户及个体经营者,将无需缴纳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新的营业收入门槛在《68/2026/NĐ-CP号法令》的多个条款中统一适用。

在当前运营成本、原材料价格以及财务压力持续增加的背景下,这项政策被视为对小型及微型经营主体的重要支持。

提高免税门槛还有助于:

  • 减轻小型个体工商户的纳税申报压力;

  • 支持经营恢复;

  • 鼓励透明申报营业收入;

  • 减少为避税而少报收入的情况。

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需要注意:
免税并不意味着免除发票管理、资料保存及税务机关要求的申报义务。

2. 年营业收入超过10亿越盾的个体工商户必须使用电子发票

除提高免税门槛外,《141/2026/NĐ-CP号法令》还正式明确了个体工商户使用电子发票的规定。

年营业收入超过10亿越盾的个体工商户必须使用电子发票

根据新规定:

  • 年营业收入超过10亿越盾的个体工商户和个体经营者,必须使用带有税务机关认证代码的电子发票。

同时还必须:

  • 使用与税务机关数据系统连接的收银机生成电子发票。

这表明税务机关正在加强营业收入数字化管理以及对实际经营活动的监管。

拥有多个经营地点的个体工商户

对于拥有多个经营场所的经营户:

  • 可以使用同一个税号;

  • 但必须在发票上明确标注具体经营地点代码。

该规定有助于税务机关更有效地跟踪各经营地点的营业收入。

年营业收入低于10亿越盾的情况

对于年营业收入不超过10亿越盾的个体工商户:

  • 如有需要并满足条件,仍可自愿注册使用电子发票。

可选择:

  • 税务机关认证电子发票;或

  • 与收银系统连接的电子发票。

此外,对于新成立的经营户,或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未超标准但本年度累计收入超过10亿越盾的情况:

  • 必须按照规定转换为电子发票制度;

  • 并须在累计营业收入超过标准后30日内完成注册。

因此,个体工商户需要持续监控营业收入,以避免延迟执行规定而受到税务行政处罚。

3. 年营业收入不超过10亿越盾的企业可免征企业所得税

另一项值得关注的重要变化,是针对低营业收入企业的企业所得税(CIT)免税政策。

根据《141/2026/NĐ-CP号法令》:

  • 年总营业收入不超过10亿越盾的企业,将免征企业所得税。

用于判断是否符合免税条件的总收入包括:

  • 商品销售收入;

  • 服务收入;

  • 金融收入;

  • 其他收入。

预计该政策将为以下对象带来重大支持:

  • 微型企业;

  • 新成立创业企业;

  • 面临财务困难的企业。

不满一年经营企业的收入认定方式

对于经营时间不足12个月的企业:

  • 将按月平均收入折算,以确定是否符合免税条件。

对于新成立企业:

  • 如果预计年收入不超过10亿越盾,则无需预缴企业所得税;

  • 若年底实际收入超出标准,则需依法补充税务结算,但不会被征收滞纳金。

但该免税政策不适用于:

  • 子公司;

  • 与不符合免税条件企业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

该规定旨在防止企业通过人为拆分经营主体获取税收优惠。

4.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确认时间

该法令还进一步明确了个体工商户及个体经营者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的确认时间。

具体如下:

  • 商品销售活动:在商品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给购买方时确认收入;

  • 服务提供活动:在服务或部分服务完成并交付客户时确认收入。

这些规定对于以下事项非常重要:

  • 正确确定纳税期间;

  • 减少申报错误;

  • 避免错误确认营业收入时间。

尤其对于服务型个体工商户而言,正确确认服务完成时间将直接影响纳税义务。

5. 个体工商户可自行确定应税收入

根据2025年《税务管理法》的新规定,个体工商户及个体经营者可以主动自行确定营业收入及税务义务。

具体而言:

  • 若属于免税或无需纳税对象,经营户仍需向税务机关申报实际营业收入;

  • 若属于纳税对象,则需依法自行计算应缴增值税及个人所得税。

使用电子发票经营户的重要注意事项

对于使用电子发票的经营户:

  • 税务系统将自动汇总发票数据;

  • 支持税务申报;

  • 并与税务机关实现数据同步。

这体现出未来税务电子化管理与税务数据自动化的发展趋势。

6. 企业与个体工商户需要注意什么?

《141/2026/NĐ-CP号法令》的变化不仅影响税务义务,也直接影响企业及经营户的收入管理与运营模式。

因此,企业与个体工商户应当:

  • 定期监控营业收入;

  • 主动部署电子发票;

  • 审查税收优惠适用条件;

  • 重新评估收入确认时间;

  • 规范会计资料与数据;

  • 及时更新最新税务规定。

随着税务机关不断加强电子数据管理和实时信息联网,正确合规经营将帮助企业:

  • 降低税务风险;

  • 避免行政处罚;

  • 提高财务透明度;

  • 优化长期税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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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澳审计责任有限公司
越澳是一家独立的审计机构,于 2007 年在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获得许可并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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